图书馆规章制度

  • 发布时间:2018-02-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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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借阅规则 


( 1 )凡属保存在本馆工具书、报纸、期刊、特种载体以及阅览室的图书,只供内阅,不予外借。 

( 2 )借书时间:星期一至星期日为开馆时间.

( 3 )读者进入书库,首先出示借书卡,得到工作人员允许后,自行到书库取书,然后到工作台办理手续。

( 4 )学生需借的专业图书如己借出,可以预约。 

( 5 )所借专业图书如已到期尚未用完时,可以续借。每书只可续借一次;如有人预约,不得续借。 

( 6 )借书时要当面点清册数,检查是否完整无损,如发现缺页、污损、撕毁、勾画等情形,必须当时声明,以明确责任。否则,归还时发现将视具体情况,按图书馆遗失、损坏书刊赔偿办法处理。 

( 7 )每个学生发给借书卡 1 个,借书卡至多借图书 8 0册,借期为 30 天,教师 80册,借期为 60 天。 



 

报刊阅览室管理条例


一、学生凭学生证或借书卡,教职工凭借书卡或工作证入室,外来人一律不准入内;

二、本室所藏期刊一律不外借,只供室内阅览;

爱护期刊,严禁在期刊上批注、勾划以及撕页等,违者按规定处罚;

四、未经工作人员许可私自将刊物携出阅览室,按窃刊处理;

五、读者在期刊上涂抹或勾划,污损期刊,每损坏一页赔偿2.00元,若损坏严重必须赔偿原刊。当年出版的期刊按全年价格赔款。合订本期刊按出版年代参照图书赔款方案执行。偷窃期刊,除追缴所窃刊物,并按原刊全年价格的20倍罚款,同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;

六、保持室内安静,不许乱扔杂物,不准随地吐痰,乱扔纸屑,禁止在桌椅上涂写刻划,室内严禁吸烟,不得以何方式占座位;

七、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遵守本室规章制度。



经典样本书阅览室管理条例 


一、学生凭学生证或借书卡,教职工凭借书卡或工作证阅览。外来人一律不准入内。

二、室内陈列的图书均不外借,仅限在本室内阅览。读者可以自行取书,但阅后必须将书放回原处,不得乱插乱放,如果忘记图书的书架位置,可将图书交给工作人员协助上架。不准将图书带出室外。

三、凡擅自将图书资料携出室外者均按窃书处理,即按被窃图书资料原价的五倍罚款。

四、每撕一册书,除追回被撕书页外,另按原书价三倍罚款。

五、凡轻度污损封面、封底以及批注、圈划、涂改等,每页罚款 5元。

六、如被水浸泡、拆散、油污、等污损严重的图书按遗失处理。

七、凡不遵守本《规则》者,图书馆将视本人态度及情节轻重,决定是否通报批评或建议学校给予纪律处分。

八、阅览室要保持肃静,说话、走路要轻声。要讲究卫生,不准随地吐痰,乱扔纸屑,

室内严禁吸烟,不得以何方式占座位。




普通阅览室管理条例 


一、 本校学生方可入馆学习。

二、 讲究卫生,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纸屑。说话、走路要轻声,保持室内肃静。

三、 不准把吃的东西带入馆内。

四、 馆内禁止吸烟。

五、 禁止以任何方式占座位。

六、 爱护桌椅和其它设备。如果损坏则按规定赔偿。


电子阅览室管理条例


一、电子阅览室只对本校教职工和学生开放,读者必须持本人餐卡进行刷卡上机;

二、读者上机仅限于阅读馆藏各种电子文献资源、互联网查询及上机学习,禁止玩电子游戏;

三、读者在使用互联网时,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、复制、查阅和传播反动言论及不健康内容;

四、严禁破坏网络资源,不得进入计算机网络操作系统,对计算机网络资源擅自进行更改、删除或增加。严禁擅自更改或删除计算机机器内的设置、机器的原有文件、配置和属性,严禁使用黑客软件、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;

五、不得擅自使用个人携带的磁盘和光盘上机。如遇特殊情况,须经管理人员的检查和同意,并进行登记方可使用;

六、不得随意开关设备电源,严禁私自拆、接计算机及其插件,在使用鼠标、键盘、耳机时应予以爱护;

七、不得穿带铁钉的皮鞋和携带雨水的雨伞、雨衣入内; 

八、保持室内卫生和秩序,严禁吸烟、随地吐痰、乱扔纸屑果壳,不得向窗外抛掷杂物。严禁大声喧哗、随意行走;

九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电子阅览室;

十、对违反上述规定者,将视其情节,终止上机或通报学生所在的学院、学生工作部及保卫部门处理,对造成设备损坏者,将按照学校《仪器设备损坏、丢失赔偿制度》进行赔偿。对恶意损坏者,还将追究其学籍责任和治安责任。



图书馆随书光盘借阅规则


一、凡本校读者均可凭借书证借阅本馆随书光盘资源。  

二、随书光盘仅在电子阅览室借阅,不准带出室外,每位读者每次限借 1 种图书所附带的 1 张光盘,并且把借书证做为抵押。

三、读者借阅光盘时,必须先向工作人员提供该书书名、分类号。

四、读者取到所借的光盘时,应立即对所借光盘进行全面检查,如发现光盘 “ 划痕过深 ” 、 “ 盘片开裂 ” 、 “ 漆保护层损坏 ” 等情况,应立即向工作人员说明,否则将按照 “ 损坏赔偿 ” 有关条例赔偿。

五、读者归还光盘时,工作人员应对所还的光盘进行检查。凡发现光盘 “ 划痕过深 ” 、 “ 盘片开裂 ” 、 “ 漆保护层损坏 ” 等情况而又没有记录由读者本人负责,按污损处罚;如发现所借光盘与归还光盘不符的将按 “ 遗失赔偿 ” 规定处罚。

六、违规处理: 

( 1 )轻微污损,但不影响流通使用,赔偿 2 元; 

( 2 )污损严重或丢失光盘赔款 15 元; 

( 3 )发现用其他光盘替换借阅光盘的按 “ 遗失赔偿 ” 处理。



借阅卡管理条例


一、发证范围

本校在编的教职工,学校按国家计划招收的本科生;

二、办证方法

1、在编教职工凭本人工作证办理;

2、学生入学时以班级为单位,按图书馆要求统一办理;

三、借阅卡管理

1、借阅卡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;

2、借阅卡遗失,须及时向本馆挂失,挂失前借出的书刊,由原持证人员负责;

3、教职工因调出和退休办理离校手续时,必须还清所借书刊资料,交回借阅卡;

4、学生毕业办理离校手续时,必须还清所借书刊资料,以班为单位办理借阅卡注销手续;

5、因去世或其它特殊原因离校者,其借阅卡停止使用,由家人或所在单位人员来馆办理还书退证手续。